本招标项目海南师范大学13栋公寓装修改造项目(室内拆除)(项目编号:SZJX2020-0813-02)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南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2.1、建设主要内容:1、将实验小学正在使用的板房整体拆除;2、将学生公寓西边学生卫生间及围墙(靠近龙昆南路辅道)拆除。
2.2、工程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2.3、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要求:拆除工程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拆除物由承包方处置,承包方负责所有的拆除、维护、安全措施等。
2.5、质量要求:合格。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确定技术负责人,一旦中标,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且保证每天在施工现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纳税证明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的加盖公章复印件);
3.5、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提供近期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3.6、“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提供采购公告发布后的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7、必须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3.8、 2017年01月1日至今:1、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未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取消投标资格处罚期内;提供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3.9、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请于2020年 08 月 14日至2020年 08 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琼山区府城管区金花肚西北侧2-C房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08 月19 日 09 时 15 分, 地点为海口市海秀路48号鸿泰大厦3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海南师范大学
地址:海口市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898-3127159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4楼东
联系人:卢工
电话:0898-66777136